欧盟通过NPE禁令 我国纺企须重视
近日,欧盟通过了NPE禁令,即在纺织品中禁用NPE(壬基酚聚氧乙烯醚)。该禁令今年8月生效,实施后,NPE浓度大于等于0.01%(100ppm)的纺织品将会在过渡期后禁止进入欧盟市场。NPE是一种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由壬基酚和环氧乙烷缩合反应而成。作为全世界公认的环境激素,纺织品中的NPE可随消费者第一、二次水洗进入水体环境,分解出毒性更强的NP(壬基酚)等成分,这些物质会在鱼类体内积聚,影响其繁育、生长,并通过食物链逐级放大,进而影响人类健康。
  事实上,欧盟早在10年前就禁止在纺织品生产中使用NPE。根据欧盟REACH(《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附件XVII下的第46条款:禁止NPE浓度大于等于0.1%的产品用于纺织品加工。但对纺织品本身NPE含量的限制尚属首次。欧盟是我国纺织品出口的第一大市场,该禁令一旦实施,将对我国纺织品出口行业带来较大影响。
不利影响:
一方面,我国输欧纺织品被通报召回风险陡增。一般而言,在某项禁令正式实施后,欧盟官方会利用市场抽查的方式对市面上的相应商品进行重点监控,一旦产品质量安全不合格,将面临通报召回风险。例如:2013年10月,欧盟正式对珠宝首饰类商品实施铅禁令,直接导致2014年我国输欧珠宝首饰类商品被欧盟非食品类消费品快速通报系统(RAPEX)通报39起,同比激增129.41%。此外,我国针对纺织类产品的强制性标准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中并未对NPE等项目做强制性要求。而根据国际绿色和平组织近年来的市场抽检结果,包括我国在内的主要纺织服装生产国的三分之二纺织服装样品存在NPE残留问题,阿迪达斯、李宁、雅戈尔、彪马等名牌产品也未能幸免;
另一方面,我输欧纺织品生产企业成本或将提高。NPE因其良好的渗透、乳化、分散性能,在纺织品生产过程中一直作为清洁剂、染色剂和水洗剂被广泛使用。该禁令将迫使我国输欧纺织品生产企业调整漂、炼、染等工艺,寻求其他印染助剂作为替代品,或将导致其生产成本的增加。
有利影响:
一方面,在“纺织服装订单东南飞”的趋势下,如果对该禁令应对得当,变挑战为机遇,运用技术优势,拉开与越南、印尼、柬埔寨等国产品的质量档次,或可抢占欧盟市场,提高中国制造在欧盟市场的比重;
另一方面,促使我国纺织生产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或可间接缓解纺织印染行业含NPE工业废水排放导致的水污染问题。
特别建议:
一是持续跟踪关注欧盟NPE禁令的立法及实施动态,充分运用WTO/TBT协议等国际通行规则及通报评议方式加强与欧盟的沟通磋商,争取在该禁令“缓冲期限”“豁免条款”“NPE限量”等实质性内容上为我国纺织品企业争取最大权益。
二是运用目录外抽查,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将纺织服装NPE含量纳入目录外抽查项目,参照欧盟相应合格评定程序及检测手段对辖区出口纺织服装进行排查,摸清产品中NPE含量的实际状况,并将结果向商务、海关、行业协会等部门通报,督促问题企业改进工艺,提升行业整体质量水平。
三是完善信息发布平台,建立信息预警机制。及时将欧盟NPE禁令的最新动态发布预警公告,提醒相关部门、企业关注,并联合行业协会、科研机构以及包括上游产业(印染、助剂生产)在内的纺织品生产企业共同应对,规避欧盟NPE禁令对我国纺织行业带来的冲击。